5人在境外涉诈人员回国自首!
11月8日,杨浦区法院对该系列案件作出首个判决,5名偷越国境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零四个月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2年8月9日,被告人叶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代自己偷越国境及在境外参加电信诈骗的犯罪事实。今年7月13日,被告人苏某、叶某、李某、陈某被民警抓获。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伙同他人偷越国境的犯罪事实。
同日,被告人张某接民警电话通知后,至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在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陈某在亲属帮助下退出违法所得。5名被告人对指控事实、罪名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杨浦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苏某、张某、叶某、李某、陈某参加境外诈骗犯罪集团,在境外针对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一年内出境赴境外诈骗犯罪窝点累计时间30日以上,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叶某、陈某又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分别与他人结伙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偷越国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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