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经营出售过期药品,成都市一家药店被罚款10万元
近日,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了这样一起成都12345的投诉案件。有市民反映:2022年1月买了一盒药品,在药品的外包装上有效期到期时间是2021年12月。
接到投诉后,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开展突击检查及调查取证工作:一查药店经营企业资质,二查供货商资质,三查药品资质及发票,四查进销存台账及各环节记录,五查经营现场环境。经查,该药店为资质合法手续齐全,属于连锁直营门店,该批药品进货渠道正规,由公司统一配送至门店共计15盒,其中在超过药品有效期前已经销售13盒,超过药品有效期后销售1盒,经营场所陈列超过有效期的药品1盒为待售,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属实,锦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药店给予罚款10万元处罚决定、并没收违法所得及过期药品的行政处罚。
同时,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管局责令该药店立刻清查经营所有药品,组织全体员工对药品有效期管理、药品养护、计算机系统管理进行再培训,强调企业须落实增强社会责任感,自觉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制定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门店的巡查和管理工作。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一定要仔细检查商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如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保存好相关物品、购物记录、销售票据,可立即拨打1234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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