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发行再出新规定!
宅卷发行新规定有利于中央企业用好债券市场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机遇,及时抓住债券发行窗口,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资金支持,保障国家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和实体经济发展。
新规定重点在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的工作体系、审批程序、过程管理、风险防控等方面作出规定,特别是针对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的全流程管控、收益率与风险防控提出了具体要求,有利于中央企业用好债券市场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机遇。
对于承销机构来说,此番债券修订再度强调责任压实,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并从规范薪酬考核体系、禁止低价揽客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投行责任。
《管理办法》不再将主承销商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被立案调查列为应当中止审核注册的情形。这与今年2月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对IPO连坐机制的取消一脉相承。
不同于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要求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目前地方普遍要求是项目收益要覆盖融资的1.2倍左右。但实践中,一些专项债项目收益测算依据不足,收入过分夸大,潜藏风险。
据证监会官网发布,本次修订主要遵循相关规定:一是坚持稳字当头。做好制度规则衔接,保持企业债券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二是夯实制度基础。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层面进一步完善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制度规则体系,明确将企业债券总体纳入公司债券监管框架,强化监管协同,提升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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